火眼金睛,让犯罪分子无所遁形
2016年8月10时许,犯罪嫌疑人阿克某某在荥经县烟竹乡某农户家实施入室盗窃,盗得现金500余元后被群众发现,仓皇逃跑时头部被不慎撞伤。出警民警很快将现场情况通报了杨科。当日11时许,杨科带领民警在某小区进行检查时,正巧碰见有盗窃前科的之前熟识的阿克某某,杨科敏锐地觉察到他脸上的慌张和头部的伤痕血渍,判定他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大声喝止住阿克某某,赓即对其实施盘查。果不其然,民警当场从阿克某某身上搜出刚刚盗得的500元赃款。惊魂未定的阿克某某怎么也没有料到,刚刚逃出群众的围追堵截,转眼就被警察一举抓获。
随着“天网”系统的不断完善,县城各主要街道都在监控范围内,嫌疑人作案往往会留下许多蛛丝马迹。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以及长期对前科人员的了解,杨科逐步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先后破获罗某、阿某某系列商铺盗窃案、石某某系列盗窃电瓶车案、王某某系列盗窃电瓶车电瓶案等多起案件,一度令犯罪分子闻风丧胆。 锲而不舍,江湖大盗荥经落网
2016年10月11日,荥经县城区一夜间4户群众家中被盗,盗贼从防护窗进入室内作案,令群众防不胜防。当案侦民警还在紧锣密鼓的侦查中,隔几日,县城其他小区又以同样方式被盗。现场除了被撬开的防护窗外,毫无蛛丝马迹可循。
杨科带领刑侦民警梳理了整个“天网”监控视频,根据该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和消失地点,初步判断其为流窜作案。
犯罪嫌疑人自以为用花格雨伞作遮挡,变着花样躲避监控摄像头,民警就拿他没有办法了。殊不知,自己的行走步态,已被民警牢牢记住。细心的民警,更是从嫌疑人作案后随手丢弃的物品中,取得了宝贵的证据。
针对嫌疑人作案的时间特点和容易出现的地点,杨科组织警力布控蹲守。10月17日凌晨2时许,天空刚下着微微细雨,在县城新南方向蹲守的杨科发现一打伞行走的男子,行走步态与入室盗窃案嫌疑人非常相似。
杨科和同事立即开车超过此人,并故意在荥经大桥处和此人来了一个“不期而遇”,通过手持的雨伞和行走步态,再次确认了嫌疑人身份。随后,杨科一个手势,桥头的同事心领神会,迅速上前将嫌疑人制服,当场从其挎包内搜出手套、小型液压钳、电筒等工具。
落网后,嫌疑人孙某某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对随身携带的“工具”也是百般抵赖。面对监控视频,声称自己只是和监控视频上的男子长得像。
通过技术比对,侦查员发现此人正是新疆阿克苏市公安局上网追逃的在逃人员,同时涉及河南郑州的入室盗窃案。然而,网上追逃登记的是昭觉县人阿某某,与现在抓获的美姑县人孙某某身份不符。
杨科认真比对了两人的身份证照片,又及时对接昭觉、美姑警方,最终核实昭觉人阿某某和美姑人孙某某其实是同一个人。原来,嫌疑人利用当时的管理漏洞,在美姑县、昭觉县都上了户。每次作案后,阿某某都以孙某某的身份证伪装出逃。
在大量的铁证下,犯罪嫌疑人很快交代了跨三省撬窗入室作盗窃案20余起的犯罪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