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2月1日讯(宋海坤 图/文)1月31日,雨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林业局、北郊镇政府联合,在雨城区北郊镇七盘村6组庙子岗林场设立雨城区首个涉林犯罪警示教育点。上午11时,现场举行了警示牌设置仪式。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锋、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卢世萍、区政协环资委副主任杨炳煜、区检察院、区林业局、北郊镇政府相关领导参与仪式并开展了法制宣传,部份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地村民共同见证了警示教育点的设立。 近年来,为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服务生态文明和绿美雨城建设,雨城区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庭重要功能,不断强化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针对雨城区林业大区以及涉林犯罪案件较多的特点,区法院对涉林案件多采取补栽补种的修复性判决方式,根据犯罪具体情况,责令被告人补种一定数量的林木并保证成活率。 前期,区法院判处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在判处被告人王某某刑罚的同时判令其按滥伐杉木树数量的三倍补栽补种,并保证成活率在85%以上。因该案的案发地位于碧峰峡景区附近,过往游客、林木从业者多,为更好的预防涉林犯罪发生,起到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区法院考虑当地地理位置的实际情况,决定联合林业局等部门在该处设立涉林犯罪警示教育点,以求对当地林木从业者、村民、游客等形成警示,呼吁群众保护青山绿水。 仪式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林业局、北郊镇政府等部门一道,对被告人王某某补种杉木树情况进行了验收。经验收,王某某补种的杉木树达到其滥伐杉木树数量的三倍,成活率达90%以上。区法院法官还对现场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被告人王某某进行了现身说法,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保护资源环境。 附:王某某滥伐林木一案基本情况 2016年底,被告人王某某以56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张某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北郊乡七盘村6组庙子岗林场内已择兜树木的采伐权。2017年3月,王某某为便于运输和加工,雇请民工对上述树木再次进行补兜。王某某在补兜前只对民工作了口头交代,并未到现场指清边界,导致民工超范围将隔离带树木进行了择兜。王某某发现后联系了雨城区森林公安分局,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勘验,超范围采伐的杉木树共计919株,合计蓄积为186.2741立方米。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王某某书面承诺愿意按照超范围砍伐树木3倍的数量进行补栽补种,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责令王某某在雨城区北郊乡七盘村六组案发地按滥伐杉木树数量的三倍补栽补种,保证成活率在8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