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年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司法救助就是群众工作”的原则,坚持“建机制、推举措、严把关、勤回访”工作理念,在服务救助对象、借力相关部门、拓展救助形式上下功夫、使长劲,将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相融合,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建立“三机制”,形成司法救助工作合力 一是建立司法救助内部协作机制,成立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刑检、执检、案件管理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的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控申部门牵头负责国家司法救助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司法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民政、人社、乡村振兴、卫健、妇联、教育、退役军人事务局等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案件信息交流共享平台,疏通司法救助信息渠道。三是建立“五步工作法”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天全县人民检察落实司法救助工作办法(试行)》,创新司法救助“调查、审查、资助、协调、回访”五步工作法,规范程序,保障救助效果。 推行“三举措”,积极主动有效作为 办案中推行“主动发现、主动调查、主动告知”三项举措,积极发挥检察环节刑事司法救助的主动性,力争不遗漏应当救助的刑事被害人。一是接访时做到主动排查、研判,变“被动等案件上门”到“主动挖掘救助案源”,实施精准救助。二是主动联合内设机构办案部门开展排查,重点就受理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交通肇事等造成当事人重大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的案件逐案审查,主动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救助。三是主动开展宣传。开通新媒体司法救助宣传专栏,每月推送1次司法救助法律知识常识,并结合个案剖析,发放宣传资料486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30余人次。 严把“三道关”,提高办案工作质效 一是严把是否救助关。在接到司法救助申请后,承办检察官依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有关规定,深入实地走访调查申请人情况,调查核实是否符合救助条件。二是严把资金用途关。在传递司法温暖的同时把握好救助金额的尺度,确保司法救助金用在实处。三是严把程序审批关。在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绿色”通道中,实行优先评估,加快审批节奏,加大救助力度,及时给予救助。 跟进“三回访”,确保救助精准见效 一是“回访”受害人。持续跟进了解救助对象及其家庭成员的生产、生活情况,经济收入、帮扶效果等情况,积极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使救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回访”救助资金。重点查看救助资金发放落实、救助对象生活现状以及跟踪监督大额救助资金保管情况,以及被救助对象是否需要提供后续帮扶。三是“回访”心理咨询师。走访为未成年人做心理辅导的心理咨询师,了解她们为司法救助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的情况,共同帮助其尽快从受侵害的阴影中走出来。(供稿:天全县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