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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人民法院“3个3” 守牢汉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圈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肖伟 更新时间:2021-09-28 15:17 我要分享

四川新闻网消息(杨雪 记者 袁洋) 近年来,汉源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悉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雅安建设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市和建设“阳光康养城、宜居新汉源”目标,牢固树立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以“1823”工作法,坚持以司法文明促进生态文明,持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能力,初步形成了“基地建设有特色,部门联动有活力,生态修复效果优”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汉源新实践,汉源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持续向好。

基地建设“3度”

2017年以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创造性探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建立了在全国有影响的“1+8+N”机制。汉源法院结合县情实际,做强、做实“N”示范点,探索建立长江上游(大渡河、汉源湖段)生物多样性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逐步形成汉源特色,有效地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水平。一是高位推动,基地建设有“态度”。将基地建设工作作为法院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多次专题汇报基地建设工作情况,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构建“政府引导、司法助力、多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基地建设大格局,建立了由县法院、财政、林业、农业等14个部门参与的基地建设工作组,确保了基地建设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高位进行。二是选点示范,基地建设有“广度”。结合县情,深掘资源,建成分支基地、增殖放流点、集中补植复绿点、旅游法庭等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环资司法保护示范点,大力唱响环境资源保护时代主旋律。其中补栽补种示范点融入县金钟山风景区,增殖放流点坐落汉源湖湖畔,形成人文、风景互动,警示与体验结合的生态司法景观;环保旅游法庭设在汉源县第二行政副中心九襄镇,将环境资源司法服务建在产业链上,护航产业发展,成为汉源县新时代环境司法实践的特色基地。三是建章立制,基地建设有“效度”。制定补栽补种点、增殖放流点、司法蒲公英育林基地管理制度,使司法实践基地的管理更加规范,共建共享机制更加健全。同时建立权责一致、务实高效的修复性司法“回头看”工作机制,环境恢复性案件核查、现场查看、入户回访等工作开展更扎实有效。

部门联合“3动”

汉源县在全市率先建立“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共建机制”,同时,搭建部门联动平台,积极探索基层组织建设与生态环境司法实践保护互促共赢新路子,开启基地共享共建新模式。 一是综合施策,统筹推动。联合县政法委等14家单位出台《长江上游(大渡河、汉源湖段)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汉源县长江上游(大渡河汉源湖)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实践基地补栽补种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10余份,先后召开联席会议11次,专题研究基地选址、增殖放流、补栽补种等共建工作,开展生态法治行活动16次,破解“生态修复赔偿金使用”“补栽补种绿植管护”等难点、堵点问题。二是党建引领,支部联动。立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根本需求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现实需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基地建设为重点,于2021年6月,建成首个支部共建基地——长江上游汉源段司法蒲公英育林基地,联合9家单位支部党员,共同栽种、认养首批绿植。同时,推动加强法庭与村委(社区)支部的共建帮护活动,由党员与村社区支部结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调解环境资源解纷等。三是氛围营造,强化带动。与环保、林业等部门通力合作,通过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巡回审判等多种形式,在积极宣传基地规划和基地建设动态的同时,强化环境保护引导,有效地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司法的社会影响力,形成全民共推绿色发展、共建生态文明的积极力量,营造崇尚生态保护良好氛围。

生态修复“3立足”

汉源法院把生态文明思想、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探索并构建惩罚、教育、预防、修复相结合的环境资源审判,为汉源鱼翔浅底、鸟语花香的美景涂上浓墨重彩,有效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一是立足恢复性司法审判。2018年以来,审结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0件,其中环境资源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严惩非法捕捞乱象,公开开庭审理杨某某、詹某某犯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的同时,判令二被告人共同赔偿渔业资源损失费24.73万元,同时禁止詹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在任何天然水域内从事一切捕捞活动,有效地打击了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立足“立审执联动”。成立环资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涉环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精心组织涉环境案件执行专项活动,精准侦查、精准锁证、精准执行,确保修复性赔偿金执行到位。2018年至今,执行到位标的38.8元,占应执行标的的90%以上。三是立足赔偿金落地见效。作为雅安首个畅通生态修复赔偿金使用、管理渠道的法院。2018年至今,使用生态修复赔偿金开展增殖放流鱼苗4次8万余尾;集中补栽补种榕树等4次234棵。同时将社区矫正工作融入补栽补种以及基地维护工作,扩大基地教育功能,有效解决基地管护难题,组织社区人员近百名开展集中管护12次。

2020年,汉源法院被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四川省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先进集体”,被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补栽补种警示教育基地、增殖放流点、司法蒲公英育林基地成为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示范点。会议活动方面,积极争取多场高规格会议活动在汉源举行。如2019年6月,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6.5”世界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 2020年7月,全省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暨《四川审判》“清风雅雨杯”征文总结会。舆论宣传方面,环资亮点工作被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1篇,环资审判信息被最高人民法院内网采用1篇。2020年11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法护绿水青山·大江大河”栏目走进汉源对雅安环资司法审判工作进行了为期1天的专题采访,并进行深度报道。典型案件方面, 《冉某某犯环境监管失职罪、受贿罪一案》入选2019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理论研究方面,1篇论文获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研讨会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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