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王芦蓉 郑译林)近日,芦山县公安局飞仙派出所、飞仙交警中队联合作战,快速查获一起非法持有、使用假币案,查获违法嫌疑人一人、假币2800元,及时为辖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0元。群众利益无小事,彰显为民情怀,2020年1月4日,办案民警主动上门将追缴回来的损失,逐一兑换给6户受害商铺,此举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点赞。
2020年12月29日上午11时许,飞仙关镇新庄村驻村辅警在“村组微信群”里看到村民王某晒了一张假币照片,立即引起驻村辅警的注意,该辅警及时向王某取得联系后,赓即向值班所领导汇报。根据王某透露出的一丝信息,飞仙派出所迅速启动快反机制,兵分三路开展查缉布控,一路梳理监控视频锁定嫌疑人途径线路;一路设卡拦截堵住前后退路;一路深入沿线店铺收集证据视频。经过对辖区拉网式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飞仙关镇三友村路段发现一辆车牌为豫S的黑色轿车停靠在一店铺门外,民警迅速将来不及逃跑的违法嫌疑人喻某某控制,当场在喻某所驾驶的吉利轿车内查获1张“百元大钞”,面对证据喻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在飞仙辖区使用假币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男子系河南省潢川县人,12月29日上午九时许驾车从成都前往芦山县,利用沿途小商铺假意购买少量便宜商品,使用假币套取现金的方式实施违法行为。
目前,喻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被芦山县公安局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