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王媛)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升温,石棉县法院受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呈逐渐递增的态势。经过分析,该类案件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该类案件审理难度大,周期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法律关系本就复杂,同时,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到专业建筑类要求,如工程造价等,往往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予以鉴定,无形中延长了此类案件的审理周期,也增大了法官的审理难度。 二是该类案件普遍存在“违法行为”、“违规操作”。因建筑行业利润空间大,引发各路“诸侯”纷纷投资进入建筑市场,人员良莠不齐,造成建筑行业操作不规范。在利益的驱动下,承包方为了盈利,不惜动用各种手段取得承包权,如超资质等级承包、无资质承包、垫资承包、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且由于大量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造成承揽工程的建筑公司难以对工程施工及工程款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也就为工期延误、质量低劣、拖欠工资等纠纷埋下隐患。 三是行政机关市场监管力度不够。虽然政府已经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建筑项目进行实地检查,但由于管理人员不足、执法力度小、违法成本低、责任部门未形成合力等问题导致监管力量与任务并不平衡。 四是该类案件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此类案件的发生,往往伴随着工程的无限期搁置,严重影响工程投资效益,对社会经济发展极为不利。特别是工程款的拖欠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致使不断出现农民工集体起诉、上访等情况,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对策建议: 从人民法院角度出发: 一是完善审判机制,加强审判监督力度。针对目前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人民法院应当整合专业的审理队伍,试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专门合议庭,摸索总结审理经验。加强该类案件的态势分析,提高其结案效率; 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查案促预防。 三是配合行政管理部门,形成合力监督机制。对涉及建设工程的各个节点如招投标中、施工过程中,法院都应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前介入,从源头上严格审查,全方位遏制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违法违规现象,落实《关于建立建设工程领域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做到有案必登、有案必移。 四是加大普法宣传与司法释明力度。注重和加强涉及合规性经营典型案例的收集和总结,不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工程建设企业合法依规经营。可以针对纠纷的具体情况,召集建筑市场的有关企业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扩大案件审理的社会辐射面。积极提出司法建议,有效地规范建筑行业的操作。
从相关行政机关角度出发: 一是要高度重视建工领域出现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重视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主动审查,降低处罚门槛,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如降低资质、加大违法成本等)。 二是加强承包资质管理,杜绝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大力加强建设领域资质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发生。如加强资质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建筑企业市场准入制度。 三是加大工程建设规范性宣传和培训力度。就工程的招投标、发包、管理等问题书面告知建设单位,依法选择有资质的承包商,加强对承包方的分包管理,对实际施工人就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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