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 要闻 天下 原创
经济 部门 时评 法治
雨城区 名山区 天全县 芦山县
宝兴县 荥经县 汉源县 石棉县
旅游 交通 环境 卫生
文体 反腐 电力 藏茶
雅安市人大 | 雅安市政府 | 雅安市政协 | 雅安市纪委 | 雅安党建 | 市妇联 | 市发改委 | 市公安局 | 市国土局 | 市环保局 | 市教育局 | 市卫生局 | 雅安电视台 更多>>
川网市州联播

成都 | 绵阳 | 德阳 | 自贡 | 攀枝花 | 泸州 | 广元 | 遂宁 | 内江 | 乐山 | 南充 | 宜宾 | 广安| 达州 | 巴中 | 雅安 | 眉山 | 资阳 | 阿坝 | 甘孜 | 凉山

您当前的位置:地方频道-雅安  >  司法行政
7年6个月!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亮绿灯 、保护伞”被判刑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肖伟 更新时间:2020-12-17 我要分享

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天全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付浩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一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付浩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012年以来,以贾易汉(已判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无视政府禁令,多次组织或参与实施乌木采挖活动并借此牟取非法利益。该组织为达到对永兴片区乌木采挖行业实现垄断控制的目的,其骨干成员贾元龙(已判决)通过行贿和吃请等方式,拉拢时任天全县公安局永兴派出所民警的被告人付浩。

被告人付浩在执法过程中,多次包庇、纵容以贾易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纵容其实施非法采挖乌木和因采挖乌木引发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未依法立案查处。

另查明,2013年4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付浩先后利用在天全县公安局永兴派出所、天全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天全县城厢派出所工作期间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价值4.5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13.948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被告人付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以贾易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对该组织及其成员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予以包庇或者放纵,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且系情节严重;被告人付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付浩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依法可从宽处理;其具有索贿情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付浩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悔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付浩当庭表示服判。(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网 央视国际 中国日报 国际在线 中青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共产党 中国新闻网 国务院新闻办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新浪 网易 腾讯 和讯 更多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2304068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005-2010 四川新闻网 版权所有 ICP 川B2-2003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