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钟筱舒) 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12月4日天全县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天全县音乐广场开展《宪法》暨《民法典》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该院干警向群众讲解设立国家宪法日意义,讲解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同时讲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该院干警在向群众讲解《民法典》平等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等的同时对群众提出涉及物业服务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离婚诉讼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等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通过宣传宪法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使宪法法律走入人民群众,融入到群众日常生活中,增强全社会全民宪法法律意识,让宪法精神入心入脑,让人民群众做“法律明白人”。宪法法律宣传让法治信仰在人民心中落地生根,法治伟力感召人民不断奋进。此次宣传活动发放宪法宣传资料300份,发放《民法典》宣传资料2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