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失业人员:
根据《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的通知》(雅人社办〔2020〕112号)文件要求,天全县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限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申领。(申领条件及申领方式详见附件)
特此告知。 天全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0年12月3日
附件 天全县失业补助金申领告知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决策部署,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现将天全县失业补助金申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在天全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在天全县范围内的,目前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申领时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享受标准
(一)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发放标准按雅安市现行失业保险金的30%即396元执行;
(二)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发放标准按雅安市现行失业保险金的20%即264元执行。
三、申领方式
(一)网上申领
网上办理平台:国家社保平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服务(http://si.12333.gov.cn);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注册登录后,点击“个人业务”,再点击“失业待遇服务”,根据需要选择相应业务。
微信办理:搜索微信服务号“四川e就业”,实名绑定本人身份证,点击“失业保险”办理相应业务。
(二)现场申领
可到失业前参加失业保险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现场申领。
四、申领材料
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
五、联系电话
天全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股 0835—7222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