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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曝光自己”成了处罚手段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肖伟 更新时间:2020-05-30 我要分享

四川新闻网雅安5月30日讯“还没见过这样的处罚方式。”近日,芦山县市民张某受到了一种“特殊的处罚”,他因随手乱扔生活垃圾,被巡查中的芦山县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发现,在张某主动承认错误并即刻动手清除了现场垃圾后,执法局执法队员没有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对他进行罚款,反而要求张某通过发微信朋友圈来“曝光自己”,“积满50个赞就可以免于罚款。”执法局执法队员告诉张某。在队员的指导下,张某发了这样一条朋友圈:爱护环境,人人有责,请大家不要乱扔垃圾!

对于这种全新的处罚方式,张某既觉得新奇又表示十分认同,他表示,发个朋友圈不光“警告”一下自己,也是呼吁大家都要从自身做起保护环境卫生。

今年以来,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探索柔性执法,坚持行政执法以教育、整改为主,不轻易处罚。对于像张某这样的轻微违法行为,芦山县综合执法局明确了违法行为人主动纠错的,违法行为对社会无严重危害后果,法律法规允许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罚的三种情形通过朋友圈积赞可以免于处罚。要求通过朋友圈认错积赞的违法人既要说明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还要讲出自己的感受和看法,并提醒和呼吁大家共同遵守。

截至目前,芦山县综合执法局在执法中遇到的轻微违法行为,由志愿者劝导35起,微信朋友圈劝导46起,网格蹲点劝导126起,而行政处罚仅有19起,不到十分之一。这样的温情、真情的执法方式不但融洽了与市民的关系,还凝聚起城市治理的最广泛力量,收到良好社会效果。(芦山县委宣传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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