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5月27日讯(杨淞艳 文/图) 为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采取“四个强化”,深入推进全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一、强化动员部署,狠抓责任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制定《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大力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二是专题动员部署。召开专项部署会,明确开展“一盔一带”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为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三是加强示范引领。大队班子成员实行分段包干、责任到人的制度,提前带队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基础防控,加强源头管控。一是重点排查,防范未然。对辖区客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开展安全带大检查,重点排查源头隐患31处,整改车辆安全带残缺不全、捆绑不用、坐垫遮挡等隐患27处。二是上门约谈,警钟长鸣。对电动车、摩托车销售商等企业和个人开展驾乘摩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危害的宣传15次,对违法突出的雅安市腾运物流有限公司开展约谈1次,落实安全责任主体,从源头上加强“一盔一带”违法治理,筑牢守护行动基础。三是联合管控,多措并举。积极联合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教育行政、旅游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管理3次,出动人员20余人次,加强对企业及车辆所有人的自查自纠,查处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共60余起,从源头上扼制意外的发生。 三、强化路面管控,提升安全出行。一是加强重点违法查处。依托G318线飞仙关、G351连接线、S210玉溪河执勤点,对重点道路开展专项查处行动,加大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加装遮阳(雨)棚、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查纠力度,查处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40余起,劝导非机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150余起。二是盯紧重点路段、路口。加强对城区迎宾大道、东风路、平安路、青羌路、西街农贸市场、疾控中心农贸市场、芦山中学、慈济中学、芦阳一小、二小、三幼等大流量路段和非机动车事故高发的迎宾大道、平安路、东风路的管控力度,加大查处力度,督促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三是突出集中整治。结合当前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行动,涉及“一盔一带”交通违法作为日常整治工作重点,借助日常巡查、集中行动、专项整治等载体查处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100余起。 四、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安全意识。一是线上线下宣传推进。线上利用“双微一抖”等平台曝光典型事故案例,警示驾驶员正确使用安全带、佩戴安全头盔,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引导驾驶员自觉摒弃交通陋习;线下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教育,通过到城区重点路段、农贸市场、学校等大流量路段和非机动车事故高发地等重点区域开展宣传,延伸宣传角度,提高群众知晓度,掀起宣传高潮,形成强大声势。二是乡镇农村一手抓。以乡镇群众赶集人员较为集中的有利时机,因势利导向赶集群众讲解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同时,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三是阵地请进来,“七进”走出去。在大队车管所、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警示教育室等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广泛传播法律规定、安全知识以及头盔、安全带的重要作用、使用常识。依托“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乡镇”交通安全七进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驾驶人以及乘车人培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的良好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