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4月22日讯(邓奇)日前,宝兴县公安局穆坪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取线索,辖区内有人因在县城禁停区域范围内违规停放车辆被交警部门处罚后,心怀怨恨,遂通过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侮辱性言论,公开辱骂执法人员。
获取线索后,民警迅速组织对该线索进行了核查。经查,4月14日下午19时许,违法行为人李某(化名,男,27岁,宝兴县人)认为已经到下班时间,交警不会对街上停放车辆情况进行检查,为了自己方便遂将驾驶的车辆停放在街道上,后发现该车辆被交警贴了违停罚单,为此李某心怀怨恨,为了发泄不满,便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QQ空间发布侮辱性言论。
经查,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宝兴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