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4月1日讯 为巩固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充分一个支部一座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作用,石棉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我为党徽增光彩活动”。活动要求每名党员结合自身工作和特长,为政府解难事、为企业为群众做实事,每年至少做一件让人民满意、政府满意、社会认同、为党组织为法院增光添彩的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近日,石棉县人民法院宰羊法庭辖区内发生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司机因运输美罗镇某基建工程渣土时驾驶车辆不当,导致车辆侧翻,造成司机死亡同乘人员受伤。死者家属认为死者因运输美罗镇政府工程产生的渣土而导致死亡,要求美罗镇政府及施工方赔偿120万,并多次纠集多人向县委政法委、信访局等部门反映情况。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妥善处理。
石棉县人民法院宰羊法庭负责人李永鑫率先垂范、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靠前服务,先后9次利用上班和休息时间同美罗镇政府及宰羊派出所共同协调此案。调处中,李永鑫一方面细心安抚死者家属,稳定其情绪,并建议家属积极做好死者善后工作,另一方面充分了解案情细节,耐心听取当事人诉求,向当事人分析各方的利弊关系,在前几次调解中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3月26日下午17时,李永鑫运用“以案促调法”向死者家属以案说法,使其对赔偿的期望有所降低,调解各方趁热打铁,顺势而为,当场指导制作调解协议。经过多方努力,各方当事人当场签署协议书,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石棉县人民法院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坚持司法为民,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通过“诉源治理”实质化建设,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从源头上减少进入诉讼案件数量,减轻群众诉累、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认同感和满意度。(石棉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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