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11月18日讯 近日,羁押在雅安市看守所的张某祥接到了名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有期徒十个月的刑判决书,为自己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
1月7日19时51分左右,名山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转警:“中峰乡海棠村,有一辆小车撞到行人,车子跑了。”接警后,大队火速派员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对肇事逃逸车辆进行排查,很快锁定号牌为川TP***3的小型普通客车为肇事车。经进一步排查发现,事故发生后,肇事驾驶员张某祥曾拨打过110报警电话,随后民警查找到张某祥电话与其取得联系获知了肇事车所在位置后,大队迅速采取行动依法将肇事扣押到案。
面对民警对自己迅速归案的劝导,张某祥拒不提供自己所在位置,不断寻找各种理由与民警虚与委蛇地周旋,逃避与民警见面。当民警明确要求张某祥必须在第一时间接受公安部门的调查与测试,否则将认定为肇事逃逸违法行为后,张某祥干脆将电话关机。
为了能使张某祥在案发后及时归案,民警到张某祥家中寻找,又到其家属工作单位、朋友圈打听,向其亲朋好友宣传了交通肇事逃逸的种种危害,希望帮助规劝。5月8日15时,大队民警终于在四个月后再次拨通了张某祥的电话,再次规劝其及时到案。有了四个月逃亡生活经历的张某祥在这一次的通话中表示,自己的逃亡生活真的很难,也知道这回真的是逃不了了,早知道肇事后逃逸也是枉然当初他就不该一跑了之。当日15时许,张某祥从外地返回名山自动到案接受调查,结束了惶惶不可终日的逃亡生活。(雅安市交警支队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