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8月23日讯 2019年2月2日20时00分许,当事人刘某某驾驶川TB***2号小型轿车,由天全县沿荥天路向荥经县城区方向行驶至荥经县荥天路3800m处时,将行人王某会撞倒,造成当事人王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刘某某驾驶川TB***2号小型轿车驶离现场,2019年2月2日22时30分当事人王某某经荥经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办案民警到达现场完成勘察后,迅速锁定该案嫌疑人刘某某及其驾驶的川T***2号小型轿车,民警随即通知刘某某到案接受调查,刘某某承认自己肇事逃逸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2款,决定给予杨某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雅安市交警支队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