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6月20日讯(郑译林 任志琳 郑玉珍 文/图)6月18日,芦山县公安局飞仙派出所查处一起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案。 2018年12月28日,芦山县环保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芦山县某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将生产废水通过雨水沟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于2019年5月15日对该公司下达《环境处罚决定书》,并于2019年6月13日移送公安局处理。经查,2018年12月期间,李XX作为芦山县合丰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废水循环系统的管理人员、维护人员,未按照公司安全、环保等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开展巡查、维护保养工作。2018年12月28日,该公司废水循环系统水泵在损坏后,废水循环系统中的废水经公司的雨水沟排入芦山河中,污染环境。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XX已被芦山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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