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6月12日讯(程文 任志琳 徐玉莲)自“迎庆2号”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芦山县公安局龙门派出所结合工作实际,加大违法犯罪人员打击力度。6月9日,查处一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经查:2019年6月8日凌晨1时许,违法行为人徐某某无故窜至芦山县龙门镇五星村4组193号唐某某家二楼逗留,被该户居住人员发现。
龙门派出所在调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人徐某某曾在2018年7月、10月分别两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前科;芦山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徐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两百元罚款及行政拘留十四日处八百元罚款的处罚。在民警询问中,徐某某据不交代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的原因,且暂无证实其有精神疾病的证据。 目前,违法行为人徐某某因屡教不改,情节恶劣,芦山县公安局再次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八百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