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5月27日讯 近年来执行案件数量逐年递增,面临办案压力陡增以及执行人员独自掌握执行案件中财产调查、控制、处置等全流程事务决定权,在提升执行工作效率的同时,也易导致执行权力运行监督管理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行规范化提升。面对新形式、新问题,芦山法院始终保持定力,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积极应对新问题新挑战,扎实推进员额法官主导下“分权制衡、繁简分流、分段集约”的执行办案新机制。通过分段执行将执行实施权进行有效分权制衡,科学划分为执行启动、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案款发放、结案审批7个阶段,再分流至不同执行团队集约化办理,彻底改变过去“一人包案到底”、“一个团队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
突出一个主导,实现工作团队化
印发《芦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实施员额法官主导下分权、分流、分段执行办案机制实施细则(试行)》,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要求,明确员额法官在分权、分流、分段集约化执行中的核心和主导地位,统筹、管理执行实施案件,对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负总责。法官助理、司法警察和书记员等辅助人员在员额法官主导下统一开展执行实施。以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为重要抓手,配套出台《芦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责任清单》,结合执行工作实际,着力细化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警察和书记员的工作职能职责,明确员额法官依法履行决定案件执行事项、签发法律文书等8项职责;法官助理代为履行起草文书、财产集中查控、接待当事人等5项职责;书记员主要负责文书送达、卷宗保管、扫描归档等6项职责。通过清单化运行环环紧扣,将人员职责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末端,全面落实执行分权运行、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整合用好有限司法资源,最大提升司法效率效能。
成立四个专班,服务执行流水线
对执行流程进行科学分段,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匹配成立信访接待组、集中查控组、执行裁决组、综合事务组、执行实施组分别行使执行实施权,明确分段事务办理期限,放大团队合作优势“乘数效应”,实现优势互补,事半功倍的成效,打造一条前后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执行流水线。信访接待组主要负责接待来访当事人,集中处置长期信访案件,已终本案件财产反馈核查、统查,咨询答疑等职能职责,有效解决当事人来访“约见法官难”的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执信访案件发生,提升法院执行公信力。集中查控组负责核查执行立案各项信息,确保案件信息录入准确无误;集中制作及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执行前期准备阶段的文书;集中对被执行人财产发起网络查询控制等任务,按照“查询+限制+曝光+搜查+拘留+罚款”的连环强制措施深挖财产线索,为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提供充分数据支撑。同时,对于易执、易结无争议案件,如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等可足额清偿债权案件,统一由集中查控组负责适用简案快办程序处置,不再实施分段、分权运行,最大限度加快案件流转,提升执行兑付。执行裁决组负责法律文书审签,执行拘传、拘留、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强制迁出等执行方案审核批准,切实解决裁判标准不一、违规违法操作等失范行为。综合事务组主要负责执行指挥中心日常运行管理,处理各类日常勤务工作及事务流转、网络评估拍卖、执行事务督办、案件评查、质效动态监管等事项,当好整个执行工作日常运转的参谋助手,为院领导实施决策指挥提供全面、详实、科学的数据支撑。(芦山法院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