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4月18日讯(陈学保 周恒旭 文/图)为稳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的相关规定,近日,石棉县法院在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时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此次庭前会议,着力解决了相关程序性问题,促进庭审程序繁简分流,为庭审 “节能减负”起到了实质性作用。会议听取了辩护人是是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是否申请调取新证据;听取了控辩双方是否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意见、组织控辩双方交换证据并听取了控辩双方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的初步意见、就案件的开庭时间及是否需要不公开开庭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控辩双方还一致同意在本案庭审举证过程中,涉及被告人身份材料方面证据、程序方面等相关书证材料可以进行简要举证。
据悉,自《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统筹推进“6+2”系列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以来,石棉县法院以被确定为庭审实质化工作试点法院为契机,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并以会签会议纪要的形式在审判工作中切实推进庭审实质化工作,力争在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内打造一流的庭审实质化工作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