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4月10日讯(程文 王怡轸)自“迎庆1号”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芦山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紧密结合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辖区流动人口管理,在龙门、大川连续查处三起流动人口未按规定如实申报登记流动人口信息案件。
3月18日,民警在“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维护工作中发现, 居住在大川镇三江村1组25号的外地务工人员张某未向所在地派出所或村民委员会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民警现场依据《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张某进行了宣传讲解,要求张某限期提供本人真实信息进行流动人口登记。限期日期到时,民警再次进行检查,发现张某仍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流动人口信息。根据《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大川派出所于4月3日依法对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信息的违法行为人张某作出行政处罚。
同日,龙门派出所民警依法对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信息的违法行为人万某某、顾某某作出行政处罚。经查,龙门派出所民警在“一标三实”信息维护工作中发现,居住在龙门镇红星村外来务工人员万某某以及居住在龙门镇隆兴村外地务工人员顾某某未向所在地派出所或村民委员会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民警现场依据《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两人分别进行了宣传讲解,要求万某某、顾某某限期提供本人真实信息进行流动人口登记。但整改期限到期后,民警再次进行检查时,发现万某某和顾某某仍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流动人口信息,民警依法做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