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4月2日讯(刘玲 文/图)为深入宣传非法枪爆物品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枪爆物品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平安石棉的良好氛围。4月1日上午,石棉县人民法院在石棉县先锋藏族乡松林村六组巡回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 经法院开庭审理查明,廖某所持枪支系以火药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制式枪支,具有杀伤力,属于《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鉴于被告人廖某在案发后认罪、悔罪,主动交代了自己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石棉县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廖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廖某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庭审结束后,该案承办法官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对社会的危害角度出发,向在场旁听群众进行了法治宣传。让他们从内心深处认识到,非法持枪、非法储存炸药等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以此告诫私藏枪支、炸药等物品者主动上缴,鼓励知情者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以便迅速收缴非法枪支、炸药等物品,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后不再犯”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