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3月28日讯(王怡轸 任志琳 文/图)芦山县大川派出所结合辖区旅店业多,即将进入经营旺季的情况,为及时有效的消除了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旅店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和规范经营意识。大川派出所民警深入旅店进行消防检查。 3月22日,大川派出所民警在对大川镇某某山庄农家乐的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农家乐的灭火器、安全指示标志、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派出所民警遂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告知其严重后果。
目前,大川派出所依法对大川镇某某山庄农家乐的负责人王某某作出罚款4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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