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3月5日讯(杨月 王芦蓉 文/图)为贯彻落实省市公安机关近期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巩固“迎庆1号”专项行动成果,确保社会治安大局安全稳定。芦山县公安局联合相关单位无害化处理一批烟花爆竹。 3月4日,芦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芦山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在芦山县清仁乡向阳组(芦山县垃圾处理厂),采用无害化处理方式将一批价值约15万元烟花爆竹进行销毁。针对此次处理的烟花爆竹存在量多、面广、分布散的特点,在处理过程中,县局治安大队实地踏勘,制定处理方案,严格落实职责任务,清点、运输等各环节的安全。集中警力,抽调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保卫和警戒工作,对处理现场通过设立警戒线等方式进行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成功将烟花爆竹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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