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2月22日讯(王怡轸 王芦蓉 文/图)芦山县公安局大川派出所认真落实“冬攻”专项行动要求,加强社会面治安问题管控,切实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为“冬攻”专项行动再添战果。
2019年1月19日21时51分大川派出所接群众来电称:杨开村有人酒后闹事,大川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初查:2019年1月18日,牟某某酒后使用锅铲殴打其老丈人彭某某,将其头顶和面部打伤。其家人碍于家庭缘故,没有报警,次日晚21时牟某某再次与彭某某发生纠纷。牟某某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对牟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伍佰元罚款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