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1月23日讯(竹峰 王芦蓉)“冬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按照清零危爆物品安全隐患的工作要求,芦山县公安局芦阳派出所以辖区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管理为抓手,勤检查、除隐患,用实际行动切实承担起保护辖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的责任。1月16日联合县安监局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开展了联合检查和清理整治行动。
联合检查和清理整治行动中,派出所民警和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对县城城区内所有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逐一指出整改要求,同时告知各批发(零售)点负责人:一是2018年10月1日起芦山县城区内明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批发(零售)点不得向县城城区群众销售烟花爆竹;二是各批发(零售)点要积极响应县委政府“奖励性退出经营”的政策;三是希望各批发(零售)点认真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违反烟花爆竹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安监、公安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此次联合检查和清理整治行动,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8家,责令整改隐患3家,查处烟花爆竹经营点配置的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案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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