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12月1日讯(李宋琴)宝兴县法院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准确把握家事审判规律,转变家事审判理念,以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坚持三个理念实现家庭和睦、社会稳定和谐。 一要坚持保护弱者理念。家事审判中,重点加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保护,既体现法律的一般公正,又兼顾对弱势群体的个案公正。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关注未成年人作为独立个体的利益需求。注重男女平等,依法保障妇女在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继承案件中合法的财产权益。关注老年人的现实处境,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二要坚持柔性司法理念。以消除对立、修复关系、实现家庭和睦为导向,构建柔性诉讼环境,以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缓和对立情绪,修复亲情关系;通过调解、和解等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在客观事实与修复亲情关系之间寻找契合点;发挥情感治愈功能,在身份确认、财产分割等传统审判职能外,关注当事人的情感需求,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化解当事人心结;对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期间应急司法救助。 三要坚持积极司法理念。构建以法官为主导的职权探知模式,对案件的探知不限于当事人的申请;对有利于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诉求,法官可以依职权调查、取证,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在家事法律相关规定的框架内参照具体个案因素,全面考量案件涉及的过去事实、对未来的预判以及善良风俗等,作出最适当的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