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12月1日讯(任明香)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日益活跃,宝兴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不断攀升,涉案标的额也不断增涨。宝兴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重视直接送达工作,提高当事人出庭率。由于部分被告常年不在户籍地或故意规避等原因,导致法院难以通过短信、邮寄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为提高当事人出庭率,宝兴法院在直接送达方式上下功夫,通过走访被告的亲朋好友以及向派出所、村委会了解情况,查找被告下落,尽力将应诉材料直接送达被告,并向被告释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二是强化证据审查力度,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加大对借据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力度,对有疑问的借贷案件,严格审查债权凭据,如对借据的形成过程、出借人的资金来源、债务人的实借金额等情况进行细致调查,准确把握案件事实。 三是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取得良好法律效果。民间借贷往往发生在熟人之间,借贷手续不完善,为尽力还原案件事实,宝兴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时,并不是简单的把举证责任分配给债权人或债务人,而是通过司法和生活经验综合审查,结合当事人的交易习惯、亲疏关系等,合理确定举证责任。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运用类案检索比对系统,分析关联案件,对可能涉及高利贷等金融违法行为的民间借贷案件慎重审理,严厉打击“校园贷”、“套路贷”,防止出借人通过法院判决将非法利益合法化,一旦发现案件涉嫌集资诈骗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说明案情并移送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