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5月29日讯 近日,芦山交警大队在邛芦路升隆路段开展酒、毒驾集中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辆无牌红色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进行询问并示意其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时,发现驾驶员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味且无法出示相关证件,随即,执勤民警将驾驶人传唤至大队进行人员信息核查和酒精测试,经查,驾驶人朱某某,男,身份证号码:51312719540508XXXX家住:四川省芦山县双石镇,系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已依法给予驾驶人朱某某行政拘留4日并处罚金的处罚。(雅安市交警支队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