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5月8日讯(何培文 文/图)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标识、标牌的设置,切实发挥交通标识、标牌的警示、提示作用,给广大出行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芦山县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孟俊蓉、副大队长周雪强、芦阳中队长侯林茂一行,督导检查城区道路交通标识、标牌建设情况。
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城区道路交通标识、标牌建设情况,向施工方负责人详细了解了建设进度,对建设点位不合理以及限速、限行、禁鸣等提示标识标牌规格大小提出了整改建议,并结合该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对城区道路交通标识、标牌建设提出要求: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及其它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质保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建成并交付使用;二是标识标牌建设是民生工程,是便民利民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结合“创卫”、“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实际,设立施工警示标识、及时清理基础建设垃圾,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不影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三是要从专业的角度出发,对城区现有道路交通标识标牌进行整合,切实发挥交通标识、标牌的警示、引导、提示作用,给广大出行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