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4月20日讯(邓显波)结合“雅州风雷1号”集中执行活动工作目标,石棉县法院近日对新收案件及时筛查有无财产,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实施集中攻坚,确保申请人权利及时兑现。 其中,徐某4月14日申请执行梁某、付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6万元。本院初步筛查,梁某、付某名下房产、车辆众多,属于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本院立即向梁某、付某送达相关文书,同时对其讲解了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梁某、付某慑于纳入“失信名单”后的寸步难行和财产被查封、扣押后的诸多不便,于4月19日主动履行了本案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