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 要闻 天下 原创
经济 部门 时评 法治
雨城区 名山区 天全县 芦山县
宝兴县 荥经县 汉源县 石棉县
旅游 交通 环境 卫生
文体 反腐 电力 藏茶
雅安市人大 | 雅安市政府 | 雅安市政协 | 雅安市纪委 | 雅安党建 | 市妇联 | 市发改委 | 市公安局 | 市国土局 | 市环保局 | 市教育局 | 市卫生局 | 雅安电视台 更多>>
川网市州联播

成都 | 绵阳 | 德阳 | 自贡 | 攀枝花 | 泸州 | 广元 | 遂宁 | 内江 | 乐山 | 南充 | 宜宾 | 广安| 达州 | 巴中 | 雅安 | 眉山 | 资阳 | 阿坝 | 甘孜 | 凉山

您当前的位置:地方频道-雅安  >  雨城区
雨城区检察院采取“1+2+3”模式 全面提升审查逮捕案件质量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肖伟 更新时间:2018-04-18 我要分享

四川新闻网雅安4月18日讯(钟锦鸣)近年来,雨城区检察院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办案源头控制,着力提升审查逮捕案件质量。该院连续多年实现无捕后撤案、捕后判无罪、捕后不起诉、捕后涉检信访、捕后超期羁押案件,有效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侦查监督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2017年全年实现了批捕案件“零瑕疵”。

一、树立“1”个理念,打牢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基础。2015年以来,雨城区检察院提出要树立一个理念,即以审判为中心,严格逮捕必要性审查,严把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关。2017年更是以“零瑕疵”为目标,打牢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基础。一是提高对案件质量的认识。每年初都会召开侦查监督审查工作会议,反复强调要把案件质量放在审查逮捕工作第一位,确保办案理念落实到每一个人头。二是要求办案中做到“四个坚决”: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坚决疑罪从无,坚决案件精细化审查,坚决不能出现冤假错案,对于出现无法定情形的捕后撤案、绝对不诉、判无罪的,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强化“两个转变”的监督理念。2017年初派驻公安检察室的设立,实现侦查监督工作平台关口前移。雨城区检察院积极提升派驻员额检察官的工作主动性,实现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理念的转变,实现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及时监督、动态监督、全程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的优势,做好捕前分流,将“瑕疵案件”解决在捕前;发挥介入“引导”优势,及时发现案件质量隐患,做好重大敏感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派驻检察官已建议提前分流轻微刑事案件21件23人,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8件,提出侦查意见100余条,有效提高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质量。

 二、强化“2”类指导,助推案件质量稳步提高。一是全面指导,加强案件质量研判监控。雨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分别与雨城区公安分局法制科、雨城区森林公安会签《常见罪名审查逮捕标准》、《审查逮捕必要性说理机制》、《雨城区针对涉林违法犯罪开展“亮剑行动”联动制度》、《雨城区人民检察院、雨城区公安局关于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加强对办案单位的工作指导。一方面坚持工作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全区审查逮捕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另一方面对新型案件、有争议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强与公诉、研究室等部门协商探讨,参阅相关判例,在必要时听取法官意见,形成统一认识之后,通过派驻检察官向各办案单位传达,最大限度降低捕后不诉、判无罪的风险。二是类案指导,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一方面加大对个案、类案的指导,3名员额检察官对辖区内各派出所实行包片负责,针对各单位在办案中出现的疑问,及时提出指导意见,针对办案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召集各派出所办案民警适时召开案件分析研讨会,确保案件质量。另一方面充分运用《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强化案件补证跟踪监督。对依法批准逮捕,但需补充侦查相关证据的案件,确定承办人员负责案件跟踪,监督侦查机关及时补强相关证据,防止出现侦查机关因工作懈怠而导致证据灭失、难以取证的情形,确保案件捕得准、诉得出、判得了。

三、夯实“3”项机制,提升审查逮捕工作水平。一是提前介入机制,分门别类提高针对性。先后与雨城公安机关会签《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与雨城森林公安会签《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坚持个案指引与类案引导相结合,对重大敏感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和群体性、涉众型案件进行全程引导。对类案的引导则采取总结规律、与案例研讨和联席会议机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与公安机关共同明确类案侦查取证标准,为侦办案件提供指引。对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向公安机关列出详细具体的补充侦查提纲。若侦查机关未进行补充侦查取证的,则一律不能移送审查起诉,筑牢案件的证据基础。二是听取多方意见工作机制,做到兼听则明。为进一步推动审查逮捕工作的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尊重和保障人权,该院在每一起案件中都充分听取辩护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2015年以来,在审查逮捕案件中听取辩护律师意见22件。对于律师提出的意见,是否采纳一律说明情况和理由,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则一律书面说明情况和理由。三是联席会议机制,切实做好与各部门的沟通工作。该院与公安机关建立长期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办案单位和公安法制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以及联合制定工作规则等方法,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逮捕措施的规范化适用。与公安派出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两个月或一季度召集辖区内各派出所负责人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过总结阶段工作,探讨解决审查批捕案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逮捕措施在适用上的规范化。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网 央视国际 中国日报 国际在线 中青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共产党 中国新闻网 国务院新闻办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新浪 网易 腾讯 和讯 更多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2304068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005-2010 四川新闻网 版权所有 ICP 川B2-2003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