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3月29日讯 自春季开学以来,雅安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按照支队要求和工作部署,积极持续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联合交管办、派出所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加强农村接送学生的业务车辆管理,严防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 在2018年3月13日16时22分,直属二大队碧峰中队执勤民警在雅安市雨城区陇蒙路1KM+300米处开展路检路查中,查获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超员50%(核载8人,实载12人,其中10人为幼儿)的严重违法行为,经现场核实,10名幼儿均系雅安市雨城区XX幼儿园的在读学生,该车驾驶员王某为幼儿园聘请专门负责接送幼儿上下学的校方工作人员。随后,办案民警依法对XX幼儿园法人詹某,驾驶员王某依法询问调查,并通过雨城区教育局调取相关证据证实该车未按照规定申领取得校车标牌,且长期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事实。2018年3月23日,直属二大队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XX幼儿园法人詹某作出罚款10000元行政处罚。(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