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3月29日讯(袁洋 董梦婷)3月28日, 雅安市“红盾春雷行动2018”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公布了在“红盾春雷行动2018”行动中所破获的部分典型案件,要求规范市场秩序、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企业合法利益和群众消费权益。部分案件如下: 雅安市某医院利用网络发布虚假广告案。2017年1月4日,雨城区工商质监局接群众举报反映雅安市某医院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广告,宣称其为“国家公立甲等医院”。经查实:该医院属私营公司而非公立医院,实为“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该医院通过互联网对外宣称其为“国家公立甲等医院”,并在主城区部分乡镇发布该医院为“四川大学华西雅安分院”的虚假广告,由此误导和吸引了不知真相的患者就医,获取非法利益,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雨城区工商质监局依法对其作出了“停止违法广告行为,并处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 荥经县林某等人从事非法传销案。2017年10月,荥经县林某通过其表弟李某牵线接触“鑫圆共享经济”投资项目, 并投资142.28万元参与采取积分制投资模式的“鑫圆共享经济”投资项目,又先后介绍了李某、莫某、张某3人参加“鑫圆”共享投资理财业务,3人共投资5.01万元,林某等人先后提取了20万元的现金利润。经查实,“鑫圆共享经济”投资项目实为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按层级返现吸引他人参与的非法传销项目。林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荥经县工商质监局依法对组织者林某作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余3名参与者依法分别作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千元”的行政处罚。 汉源县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2017年11月,汉源某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制作印制有“牌坊新街 为新九襄造中心,中心级地段,中心级人气,中心级规模”、“坐拥核心景区,与古街/石牌坊/梨花广场/游客服务中心/中央公园融为一体,每年200万游客必到景点。”和“赚每年200万九襄游客消费大财富”宣传语的广告吊旗和展架悬挂摆放于其项目售楼部内。经查,当事人广告吊旗和展架宣传内容是从网络上搜索制作的,当事人不能提供宣传内容的证明材料,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汉源县工商质监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石棉县徐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2017年12月27日,石棉县工商质监局联合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打假人员,对徐某的综合经营部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其涉嫌销售侵权“五粮液1618”1瓶、侵权“普通五粮液”1件6瓶,经五粮液公司鉴定确认徐某销售的“五粮液“白酒非五粮液公司生产。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石棉县工商质监局依法对徐某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雨城区某食品经营部虚假广告案。2018年1月30日,市工商局联合市食药监局、公安局、消防支队和雨城区工商质监局开展“以会销形式销售保健食品”专项检查时,发现雨城区某食品经营部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经查实:该食品经营部为推销红瑞集团生产的“胶原蛋白肽”食品,在店堂内设置的广告内容为“热烈祝贺红瑞集团成为中央电视台健康合作伙伴”等字样,该广告引证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雨城区工商质监局依法对该经营部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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