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1月24日讯(李永鑫 方茂前) 近日,石棉法院宰羊法庭受理原告双某诉被告黄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原告与被告因琐事发生口角,原告双某将随手拾起的土块扔向位于三楼的被告黄某,随后被告在三楼将花岗岩石块扔向原告,导致原告受伤住院。经石棉县公安局宰羊派出所调解无果,原告诉至石棉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医疗费,共计14819.71元。 受理案件后,石棉法院宰羊法庭法官及时走访了案件当事人,走访过程中法庭法官了解到被告系精准扶贫户,家庭经济困难,被告黄某也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愿承担相应责任,但认为原告的主张过高。考虑到双方系邻居关系以及被告家庭的特殊状况,如若判决不仅会加重损害双方的邻里关系,不利于执行,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延缓被告家庭的脱贫时间,鉴于此法官决定尝试调解该案。庭审当天,法官首先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国家有关脱贫的方针政策,同时阐明造成他人伤害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法官随即向原告讲明了判决和调解的利害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原告也认识到自己在本案中存在的过错,表示同意调解,同时考虑到被告家庭的特殊情况主动将其主张的标的额由14000多元降至4000元,并同意由被告在两年内分期支付,双方握手言和,找回了和谐的邻里关系。 近年来,石棉法院宰羊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中心大局工作,审理案件中在坚持法律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有机融入党的方针政策,力争让审理的每一个案件达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