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11月14日讯近期,芦山辖区出现大雾天气,给路面行车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为有效预防大雾天气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提前预警,部署大雾天气路面管控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作风,明确职责。根据历年辖区雾情发生特点,大队要求全体民警提高认识,避免侥幸心理,积极克服警力不足和疲劳心态,切实履责尽职。同时,根据恶劣天气交通管理预案,大队进一步明确了各中队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雾天安全行车知识和事故应急处置办法,强化宣传引导。 二、加强安全防护,保障自身安全。大队要求民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要求,规范使用安全防护装备。每次出警前,都要检查反光锥桶、停车示意牌等安全防护装备是否齐全、完好。执勤时要统一穿着反光背心,夜间执勤时,要按照规定科学摆放反光椎桶,并开启警灯。对损坏和需要补充的装备,要及时上报,进行补充。同时,对所有巡逻警车进行一次全面“体检”,以高度的责任心投入到恶劣气象条件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去,杜绝一切潜在的事故隐患。 三、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加强对过往机动车辆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货车超载、机动车涉牌涉证、无证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牌无证、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遮挡污损号牌、假牌套牌、闯红灯、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动态监控过往机动车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四、提前宣传警示。积极与气象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及时准确掌握天气信息,提前通过微信、微博、短信等自媒体发布安全预警信息,使出行群众提前对辖区道路交通状况有所了解,提前规划各自的交通出行方式。(文稿由雅安市交警支队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