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7月29日讯王某甲:“今天我们的案子好像是一个副院长审理哦”,王某乙:“好像是哦,公示栏牌牌上标明的今天开庭的这个法官就是副院长”,王某甲:“哦,很好。副院长亲自审理我们的案子,至少让我们心里感到很踏实觉得很公正。”庭审前,这是王某甲、王某乙在得知自己的案件由副院长审理后的对话。7月25日,石棉县法院副院长张进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因涉案车辆、当事人较多,加之事故发生已有几年使得该案不简单。 2012年9月22日,被告王某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搭载死者王某从石棉县县城往石棉县安顺乡方向行驶,王某某在超越同向由被告彭某驾驶的属于被告张某的重型自卸货车时,与相对方行驶的由被告吴某驾驶的挂靠在某物流公司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又与被告彭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擦挂,造成王某死亡、王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王某某伤后治疗至2015年9月,各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2017年6月,死者王某的家属王某甲、王某乙等四人将王某某、张某、彭某、吴某、某物流公司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王某某将张某、彭某、吴某、某物流公司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赔偿。 庭审前张进副院长仔细审阅案卷材料、准备庭审提纲、记录相关问题,庭审中张进运用娴熟的庭审技巧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查明对并被告方垫付的每一笔款项进行核对计算。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张进在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后,对该案件进行当庭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均衡了各方的利益,达到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该案是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石棉县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一个缩影。其实,早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前,作为审判员的张进也在办理案件。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张进更是率先垂范,主动带头办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先后办理了少见的名誉权纠纷案件、股东会决议纠纷案件、工伤损害赔偿案件等一批疑难复杂案件。据统计,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以来,张进副院长共办理案件37件,审结31件,结案率83.8%。 院领导常态化带头办理案件机制的形成,不仅缓解了一线办案压力,还充分发挥院领导办案经验丰富的优势,推进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有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为青年法官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庭审能力、提升案件质效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文稿由石棉县法院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