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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猫猫”可以是游戏,但却不能以此来对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工作。近日,雅安市宝兴法院依托“执行+执行110警务团队”的高效联动,成功破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僵局,在甘孜藏族自治州某海拔3000余米的高原矿山上找到“躲猫猫”的被执行人邹某,不仅帮申请执行人廖某追回全部欠款,更以司法惩戒彰显了“失信必惩”的法治威严。

案件背景
此前,邹某因资金需求向廖某借款20000元,借款到期后长期拖欠不还。廖某无奈诉至法院,经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邹某需向廖某偿还借款20000元,并确定具体履行期限。但调解书载明的履行期限届满后,邹某未履行欠款支付义务,廖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耍花招”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邹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法律文书,责令其如实申报财产、积极配合执行工作。但邹某既未按要求报告其财产情况,还虚假陈述自身居住地址,经多次传票传唤其到院接受财产调查,邹某均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企图以“躲猫猫”的方式逃避执行,导致案件执行一度停滞。
执行110发力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及时获得胜诉权益,执行110警务团队干警主动出击,经多方排查获取关键线索,邹某近期在甘孜藏族自治州某海拔3000余米的矿山活动。经充分研判,在制定详细的工作预案后,4名执行110警务团队干警即刻出发,奔赴被执行人邹某出现的地区。干警们克服出警距离远、高原路况复杂等困难,驱车500余公里抵达被执行人邹某出现的矿山,在矿山工作人员配合下锁定邹某踪迹,顺利控制被执行人邹某,并向邹某依法出示拘传文书拟对邹某采取拘传措施。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110干警,邹某侥幸心理瞬间瓦解,当场承认其错误,承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

案结事了:
拘传现场,邹某积极筹措款项,通过转账方式向申请执行人廖某支付12000元欠款(前期已支付8000元),并对“不如实报告财产、不配合执行、做虚假陈述”的行为深刻检讨。鉴于邹某存在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依法对其罚款1000元。邹某深刻认识到其逃避执行的违法性,当场缴纳罚款,该案顺利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廖某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法官说法:
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实报告财产,切勿以“躲、藏、瞒”逃避执行。无论被执行人躲至何处,执行干警都将追踪到底,对妨害执行的行为依法严惩,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与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稿/图:宝兴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