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期,雅安交警陆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筑牢交安防线,进客货运企业。4月23日,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到辖区客运货运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普法宣传活动。民警结合事故案例实际,从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入手,全面排查各企业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时刻牢记自身责任,文明行车、安全行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4月28日,荥经大队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20周年交通安全宣讲活动。通过主题宣传交通安全讲座,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负责人、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敲响安全警钟,进企业单位。4月23日,直属一大队、雨城区青江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组织青江街道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以座谈的形式进行了深度交流和安全宣传,要求机关单位要把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作为日常“必修课”,加强对单位驾驶人管理的同时,时刻提醒干部职工们“紧拉意识弦,紧系安全扣”,从而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出行意识。随后民警以近期典型事故案例为切入口,借助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向广大干部职工讲解如何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呼吁广大干部职工要吸取经验教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摒弃不文明的驾驶习惯,争当文明交通参与者。
倡导文明交通,普法进校园。4月23日,芦山公安交警大队宣传民警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题宣传,通过真实的交通事故案例讲解及情景体验、互动问答的方式,帮助学生正确区分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强调未满18周岁不能驾驶机动车,已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引导在校师生出行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牢记“一盔一带”安全常识。宣传民警还通过模拟演练的方式,向学生传授安全过马路的交通安全常识,让学生“知危险、会避险”,积极主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文明出行、安全回家。
扩大宣传覆盖,进集市广场。汉源大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契机,在广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民警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讲解事故案例、发放宣传资料,结合近期开展的春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向广大市民宣讲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解答群众疑问,扩大宣传覆盖面。
宣传无盲区,交安入户入村。名山大队联合红星镇交管办、红星派出所深入红星镇龙马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暨全区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活动。通过集中、走村串户的形式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让群众在亲和、融洽的环境中受到普法教育,切实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
据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雅安公安交管部门累计出动警力500多人次,开展宣传活动5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受教育人数6000多人,紧密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交通参与者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有力引导广大群众远离交通陋习,提升公众文明交通水平。(供稿: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