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6月11日讯 天全县人民法院围绕创新优化诉讼服务、护航企业复工复产、建立完善审理机制、加强分析研判等方面,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优化完善“非接触式”诉讼服务。优化网上诉讼服务功能,大力推行自助诉讼服务平台,依托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四川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电子送达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非接触式”办案工具,积极开展“电话咨询”、“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视频调解”、“云上法庭”等工作,推动诉讼事项远程办理、跨域办理,为受疫情影响而不能正常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积极护航涉疫情企业复工复产。积极推动涉疫情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密切与卫健、公安、行政司法、市场监督等部门的联系,发挥社区、村组等基层组织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商会等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作用,将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办理涉及政策适用的买卖、金融借款、劳动争议等民商事案件时,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不能和解的,参照政策精神妥善裁判,让符合条件的涉诉企业在房租、税收、用工、社保、贷款等方面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建立完善涉疫情案件审理机制。在立案、审判环节建立健全涉疫情案件甄别机制,准确标识“四类案件”,指定院庭长或业务骨干承办和组成合议庭,并由院庭长监督管理。强化关联案件和类案检索,案卷中需载明检索情况。在审理因疫情引发的买卖、租赁、旅游等具体案件中,着力强化当事人的双向保护,认真审查因疫情产生的合同履行责任,符合不可抗力情形的,依法作出准确认定。 加强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判。积极研判分析涉疫情民商事法律适用问题,以调研报告、司法建议、函件等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意见,促进完善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防止相关问题引发新的矛盾纠纷。重点研判分析涉案企业受疫情的影响和法律需求,帮助涉案企业提高依法融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能力,引导涉案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创新,支持企业战胜疫情影响。(天全县人民法院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