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4月9日讯(陈萍)2020年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上级院决策和部署,积极适应新时代司法改革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履行以服务办案为中心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检察公益工作中的支撑、推动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检察技术信息部门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联合制定了《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部门与公益诉讼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助推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召开部门会议,提出工作要求。召开检察信息技术部门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讨论会议,研究提出,公益诉讼职能部门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应与检察技术部门沟通协调和交流,技术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增强办案实效,共同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依托公益诉讼工作,制订配合措施。一是公益诉讼部门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流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涉及勘验取证、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等工作时,由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部门委托检察技术职能部门办理。二是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部门可委托检察技术职能部门提供四个方面的技术支持:需要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勘验、测绘、检查及对物证进行记录、提取、固定的;办案中收集的物证、书证、电子证据、视听资料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案件办理中涉及到技术性证据材料,需要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的;需要依靠检察技术手段发现案件线索,收集、固定证据的其它事项。三是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涉及到专门性问题,本级检察技术职能部门因技术能力、技术设备等原因无法办理的,由本级检察技术部门逐级委托上级检察技术部门办理。四是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需要检察技术人员、相关受托方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由检察技术部门协助申请出庭人,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备出庭事宜,并提前与公益诉讼案件承办人员充分沟通,共同做好出庭预案。
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根据协作内容建立检察技术部门参与公益诉讼部门办案的规则和程序,制定案件委托、受理范围和程序;规定在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需要检察技术部门进行技术协助、勘验检查、检验鉴定和技术性证据审查等工作的,委托技术部门予以协助配合操作细则;规定案件对外委托、专家会检等事项的工作程序;建立案件日常信息交流制度和定期专业培训制度。
此机制的出台,为天全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履行以服务办案为中心职责、加大办案力度、加强与公益诉讼部门的协作以及与社会各检测机构合作提供了具体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