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2月14日讯“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1月26日(农历大年初二),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干警接到本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后,闻令而动,舍小家为大家,立即整理装备与亲人道别,均在第一时间前往单位,坚守于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严格按照院党组的安排部署,一方面积极参与抗疫排查、值守工作,另一方面稳步、有序地开展案件管理工作。
案件管理办公室作为窗口部门,严格落实和遵照执行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邹君对案管部门提出的要求:一是,因案管办作为窗口部门,是案件受理、流转和律师接待等工作枢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做到对进入案管大厅人员测量体温、干警上班期间佩戴口罩,并及时公开案管办电话号码,保障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及该院干警自身的健康安全,把疫情工作和案件管理工作一同抓紧抓好;二是,对疫情期间所受理的“涉疫”犯罪案件,要按高检院要求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切实保障“涉疫”案件的快速处理。
截至2月7日,院案管办严格落实省院要求,规范流转案件共8件次。其中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案件4件,向法院移送提起公诉案件4件。在收、送案工作中,案管办干警一是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证据材料是否齐备、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等情况进行逐一核实,确保所受理案件符合法律规定;二是与法院立案庭及时进行沟通,确保提起公诉的案件及时送出;三是充分利用12309案件信息网查阅案件信息,为当事人、律师提供“指尖上”的便民服务,避免人员间的直接接触。
疫情当前,案管办将进一步强化与侦查机关、法院、本院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前期联络、案件材料准备和业务系统操作等工作,提高案件受理、流转效率,努力实现案件受理、流转“一步到位”。(天全县人民检察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