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8月6日讯 为积极助推“迎庆4号”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酒驾、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8月4日晚,天全县公安局新场派出所在开展夜间日常路面管控工作中查处一起酒驾违法行为。 当日21时许,民警在开展路面管控工作中发现刘某某(男,天全县新场乡人)有酒驾嫌疑,遂现场对刘某某进行呼吸酒精测试,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g,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给予刘某某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记十二分的行政处罚。(天全县公安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