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6月13日讯 为进一步推动公安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升公安交警执法公信力,天全县公安局紧紧围绕“树、严、塑、心”四字方针,积极探索交警队伍管理建设新思路,积极推进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康发展。
政治育警,“树”理念。县局将政治理论学习和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学习作为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的良好举措,经常性地组织民警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利用每周半天的时间和其他工作之余,认真对从事交通管理工作应知应会的知识进行学习,并要求全体民警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到日常执勤执法工作中,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作为促进工作的动力,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
从严治警,“严”纪律。一是强化队伍隐患整治,通过组织召开专题生活会以及专项整治活动的形式,进行全面查摆剖析,全体民、辅警结合自身实际,对表对本。按照法律法规、纪律条令、规章制度,认真查找在思想认识、作风养成、工作表现、规范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突出问题和苗头隐患清单。二是强化队伍风险评估,每月对被问责、被辞退、被投诉的民、辅警进行全面的梳理,对一些具有普遍教育性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执法办案、值班接待不规范行为、服务态度恶劣引发的信访投诉事项进行分类梳理,从理论上提炼归纳,制作成反面警示教案,组织全体民、辅警开展交流、探讨,做到警钟长鸣,提升警示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强化“八小时”外管理,根据民、辅警管理规定,按照逐级负责原则,交警大队领导负责分管中队副职以上人员、中队负责人管理中队民警、中队民警负责辅警,每天对休息人员进行抽查,全面强化队伍“八小时”以外管理工作。
规范执法,“塑”形象。始终把规范执法放在工作首位,要求民警在路面执勤执法及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理念开展工作,并将规范执法与民警的个人年度考评相结合,要求每位民警在开展执法时,不仅要对当事人负责,还要对单位的荣誉和自己的形象负责,自觉地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工作中坚决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执法不规范、语言不文明、态度粗暴等行为的发生,以实际行动体现交警的执法形象。
优质服务,“心”形象。要求民警在日常工作中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把对群众的真情服务作为重要内容,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与热情服务紧密地结合起来,在强化执勤执法的工作中更多的体现热情服务、体现以人为本,在执勤执法中做到公平、公正、公道,在服务工作中做到热情、热心、热民,尤其是要求窗口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等便民利民措施,对群众的咨询和求助能给以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和热心详细的答复,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天全县公安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