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6月7日讯 近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骆某某、姜某某、白某某贩卖毒品案在天全中学“天全县禁毒教育基地”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300余名师生、1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旁听。
该案是被告人骆某某、姜某某、白某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三人共同商量到成都购买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并分装,在天全城区内贩卖,经查证贩卖冰毒十七次,非法获利三千余元。
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按照庭审程序进行了举证、质证,根据案件证据、定性、量刑情节等发表了公诉意见,与辩护律师开展了激烈的法庭辩论。 承办检察官举证详实,辩论有力,准确的阐述了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有力的指控了犯罪,希望三名被告人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悔过自新,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天全县人民法院当庭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三名被告人一年九个月到三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人民币五千元到一万元不等的罚金,三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判决,接受法律处罚。
庭审现场秩序井然,参与旁听的代表、委员和师生们认真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详细阐述了毒品的种类、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性,并深刻剖析了三被告人从社会有为青年被毒品腐蚀后一步步沦落为囚犯的辛酸历程,并希望同学们能通过此次旁听庭审,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远离毒品、抵制毒品的诱惑。(天全县检察院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