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5月8日讯(高玉丹 江涛 文/图)5月7日,天全法院在新场乡玉阳村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20余民村民旁听案件庭审,取得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
玉阳村70多岁的高某与高老太共同生育了两儿一女,高老太已经过世多年,其在世时按照农村“大供老子,小供娘”的风俗,与小儿子高乙共同生活,并由高乙养老送终,而高某一直随大儿子高甲生活至今,其小儿子高乙及出嫁的女儿高丙平时对其仍略有照料。随着高某年是增高,又因患病导致脑部及听力受损,逐渐尚失生活能力,加之生活琐事矛盾,高某与高乙之间积怨颇深,经家人及村上多次调解仍未化解,高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儿子高乙给付赡养费,在法庭向其释明赡养案件中子女均要参与到诉讼时,高某态度强硬表示只要求高乙一人给付赡养费。
巡回审判中,高某及高甲均到场参加诉讼,高乙及高丙因远在外地务工无法到庭。虽然此案只能缺席审理,但考虑到该案系典型的家事纠纷,是当前农村老人赡养难题的缩影,如果只是就案办案,简单地依法判决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人赡养问题,应当注重审理案件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因此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办案法官一方面向周围群众了解情况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表示理解并尊重农村风俗,但赡养父母是每一个子女的义务;另一面向当事人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并邀请高某比较信服的家族兄长前来参与调解。最后,高甲表示其弟高乙已经给母亲养老送终,他自己也是一直在照顾父亲,往后也会一如既往善待父亲,对于其父内心对高乙的误解和不满,作为长子,他会尽力劝解父亲。
近年来,天全法院针对农村家事纠纷逐年攀升的特点,主动作为,深入开展“双百四进”活动,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切实发挥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将巡回审判开展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等,就地调处矛盾纠纷,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让群众近距离参加庭审,加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让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