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3月21日讯(高雅)“什么叫准驾不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已经经过公安交警部门考试合格,领取了某种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而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行为。
近日,天全县始阳派出所在G318国道(始阳段)设卡检查过往车辆,一辆牵引车在离检查点还有一小段距离时便停了下来,执勤民警感觉到该车有问题,于是跑向该车辆进行检查。驾驶员尼玛某某支支吾吾的,一会儿称自己的驾驶证忘记带了,一会说驾驶证丢了,一会又说放在私家车里了,故而拒不出示驾驶证。在民警追问下驾驶员尼玛某某报出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经民警调查发现,尼玛某某仅有C1驾驶证,不具备驾驶牵引车的资质,存在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尼玛某某“准驾不符”的行为予以记12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天全民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时请按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行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