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3月1日讯(余娟 刘怡雪)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总体目标,优化执行权配置,改变执行人员“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加强执行监督,防止执行腐败,确保执行公正,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近日,名山区法院根据执行工作实际,制定了《名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模式和信息化流程节点管控的规范意见(试行)》,构建 “团队办案+分段执行”的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建立员额制法官主导下的执行实施团队。
突出一个主导,构建“团队办案”。
按照1名员额法官+N名法官助理+N名司法警察+N名书记员的模式,建立执行实施团队,明确员额法官在案件执行中居于核心和主导地位,组织、指挥、协调执行实施案件办理,对案件质量、效率负责,其余司法辅助人员在员额法官的组织安排下,办理具体执行事务。
划分四个阶段,打造执行“流水线”。
以分段式办理强化执行权制约,把执行流程分为4个阶段:执行启动阶段、财产查控阶段、财产处置、变现阶段和结案审查阶段。分别交由不同的人员实施,对其中的财产查控、变现、结案归档等内容则采取集中统一方式进行,形成分段与集约有机结合、相辅相成的“流水线”执行工作模式。
强化三项监督,确保执行规范化。
强化分管院长、执行局长的全程监督,员额法官的个案监督、团队成员的互相监督,达到“以权力制约权力、以团队监督团队”的最终效果。既加大了内部制约、监督力度,避免了因执行权力过度集中导致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现象,又规范了执行,有效促进执行公正与司法廉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