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11月30日讯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天全县公安局结合县域实际,强化措施,严格管控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整治期间,共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经营点24家,排除安全隐患1处,收缴644箱烟花、180饼爆竹。
抓源头,强化监督“紧箍咒”。一是源头监管到位,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网点及其从业人员落实全覆盖管理,坚持集中排查与定期滚动摸排相结合,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网点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的排查,做到人员全登记、信息全采集,并及时建立统一的工作档案,切实做到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情况的全掌控。二是安全检查到位,全面强化运输和燃放环节的监督管理,一方面严把运输审核关,规定在审核发放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时,务必做到见人、见车、见证,认真核对承运企业、运输车辆资质和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并联合交警部门,实行多警种联合作战,不断强化运输安全路面查控,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车辆上路、过境,最大限度地消除运输环节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严把燃放审批关,切实加强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发生因燃放不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抓制度,构筑管理“防火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公安局治安部门立足岗位职责,主动开展工作,有效做好与工商、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合作战,经常开展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检查,有效整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县局制定了《天全县公安局烟花爆竹实名制管理暂行规定》,对公安机关内部推进落实烟花爆竹实名制管理进行了集中部署,并与县工商局、安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强力推行实名制登记制度,明确规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销售烟花爆竹必须实名制销售。
抓宣传,长打思想“免疫针”。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QQ群、微信群、宣传专栏等多种新、传统媒体相结合的形式通告《天全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二是联合县城管局在城区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过宣传走访,提高了群众安全燃放意识,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共建文明城市。三是设立群众举报电话110、0835-7224014,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天全县公安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