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11月14日讯(向笛 文/图) 昨(13)日上午,天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此次庭审采用了“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的七人合议模式,这也是2018年4月27日《人民陪审员法》出台和10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施行后,天全法院使用七人合议庭审理的首例案件。 新颁布的人民陪审员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以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的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又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该院审理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因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机关又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
参与庭审的四名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他们通过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库随机抽选,分别来自学校、工会、妇联等不同行业。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使得基层法院能够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而人民陪审员法又对审判组织和人民陪审员制度做了重大改革。以七人合议庭的方式吸收人民陪审员关于民意和情理方面的意见,使得法律融于民众习惯和情理当中,引导民众今后生活习惯和行为,让群众逐渐以理性的法律思维处理生活矛盾,同时规范自己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