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8月14日讯 为深刻汲取“8.6”四川眉山突发事件事故教训,认真做好公安交警安全防护工作,切实提高大队民警、辅警安全防范意识,严防意外发生的同时,面对突发事件时能积极、有效、稳妥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发展,避免人员伤亡,天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加强”全面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一、加强警示教育,筑牢安全防范意识
大队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对《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学习,并结合近日发生的突发事件案例,扎实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要求全体民警、辅警时刻保持警惕,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深刻汲取教训,把安全防护工作作为长期的一项工作来抓。
二、加强装备管理,确保防护安全
为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大队一是庚即对各派出所从事交管工作的民警、辅警装备进行清理,重点对反光背心、警用雨衣、单警装备、安全提示灯、反光锥筒、警戒带等安全防护装备现有配备及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及时补齐完善;二是针对违法处理窗口、事故处理、车管业务、办公室等窗口部门,按部门实际情况配备基本的安全防护装备。
三、加强执法规范,杜绝二次矛盾
一是大队要求违法处理窗口、车管业务、事故处理、办公室等窗口部门在日常工作开展中,做好前来办事群众的文明、理性服务,严禁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矛盾;二是要求特勤中队在路面事故处理过程中,无论在白天还是夜间,驾驶警车一定要降低车速,夜间开启警示灯,在事故现场要按规定摆放反光锥筒、拉好警戒带,着反光背心、单警装备,使用好执法记录仪、酒精测试仪等装备,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监督指导,完善防护措施
大队每周带班领导将强化安全防护装备督导、巡查,要求各派出所、大队各部门严格落实岗前、出勤安全检查制度,对民警、辅警个人安全防护装备、警车安全设备设施要做到“上岗前有提醒、在岗时有核对、离岗后有检查”,发现民警个人安全防护装备、警车安全设备设施缺损或损坏的,及时补齐修理,确保执勤执法民警安全防护工作正常开展,保障民警、辅警生命安全。 |